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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赴俄罗斯联邦硕博学习奖学金遴选启动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18-04-05

一、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二、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访问学者:3-10个月

3.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2315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者派出前须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2315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2315日以后出生)。

 

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3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四、选拔办法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俄语专业在校本科生、硕士生为主。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名额制定指导性选派计划,具体选派计划以遴选通知为准。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单位至多可推荐1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访问学者: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五、网上报名

1.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315-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2. 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

 

3. 留学俄罗斯网站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被推荐人315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russia.study/)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410日前完成,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我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18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被推荐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通过项目检索(http://www.csc.edu.cn/require/)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2018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

 

被推荐人员选择的6所国外留学单位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公布的俄罗斯院校。

 

4. 公示

各单位选拔推荐人选名单应在校园网主页或相关部门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链接请在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中注明。

 

六、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七、派出与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句云生

电话:010-66093933

传真:010-66093581 

E-mail: ysj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A313层(邮编: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时间

程序

具体内容

1

3

选拔推荐

各单位根据选派计划进行选拔推荐。

2

315-25

申请

申请人网上申报。

3

410日前

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网上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4-5

审核、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

4

7-8

录取

俄方将最终奖学金落实结果通知中方,国家留学基金委发放录取材料,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5

9-10

派出

留学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派出。

 

材料来源:国家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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