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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鹏城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计划2021年招生简章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04-24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深圳中国特色先行示范区建设,夯实鹏城实验室作为网络信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基础平台,鹏城实验室将联合清华大学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面向通信、网络和智能信息领域培养和造就工程技术方面,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学术创新人才。本项目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培养学术型工学博士,计划招生不超过20人。
招生专业: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数据科学和信息技术(0812J3)、环境科学与新能源技术(0830J2)、生物医学工程(0831)。
 
一、申请人申请
1. 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2. 申请时间
1) 申请人需于5月9日18:00前,登录鹏城实验室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w.pcl.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 通过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需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复试费200元(入围复试名单及报名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3. 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鹏城实验室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报名后,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 网上报名完成后,生成并下载《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后按要求签署本人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①硕士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③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本科、研究生阶段正式成绩单;
5) 硕士学位论文、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3000字左右);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使用A4大小纸张制作,原件备查,各项材料请按顺序整合后,于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寄(送)达鹏城实验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兴科一街2号鹏城实验室C栋2楼20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鹏城实验室招生邮箱(Email:yzb@pcl.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标注为“姓名+申请鹏城实验室-清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申请材料不予退还,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1. 材料审查流程:
由鹏城实验室与清华大学成立的联合工作组组织。联合工作组组织不少于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材料审核结果依招生计划按1:2左右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2. 资格审查: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在综合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综合考核时间初定为2021年5月下旬。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三、推荐拟录取
联合招生工作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拟录取名单将分别在鹏城实验室研究生招生网站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向拟录取考生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1. 学习方式、学位授予及学习地点:
1) 入学时间:2021年秋季学期;
2) 所录取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学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3) 按照鹏城实验室与清华大学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进行,论文研究结合鹏城实验室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完成;
4)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清华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清华大学授予工学博士并颁发学位证书。
2. 学费与奖助:按照清华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确定。鹏城实验室将提供专项奖助学金和助研岗位津贴。发放年限不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3. 教学及住宿安排:本项目招收的博士生全程在深圳学习,不安排校本部住宿。鹏城实验室提供学生培养过程中集中住宿和学习的相关条件,并与高校共同负责学生的管理。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1.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755-86543994
Email:zhaosheng@sz.tsinghua.edu.cn
官网:https://www.sigs.tsinghua.edu.cn/
清华研招网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2. 鹏城实验室
联系电话:0755-85902112,0755-85902152
Email:yzb@pcl.edu.cn
鹏城实验室官网:https://www.pcl.ac.cn
鹏城实验室招生网址:http://yzw.pcl.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兴科一街2号鹏城实验室C栋2楼20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 对本项目2021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A楼102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26924345
电子邮箱:zhaosheng@sz.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鹏城实验室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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